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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(精密)仪器设备验收报告
时间:2023-11-02 20:49 点击次数:179

  1,凡单价在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的仪器设备,验收时必须填写此报告.

  2,对于一次购买,单价,规格型号,生产厂家,供应商等一致的,验收均无问题,可一并填写此报告.若其中某台件有问题,则需单独填写此报告.

  3,验收人员应有学院主管院长,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有关人员,教务处实验教学科,资产处设备科人员组成.

  6,此报告在设备到货日期七日内验收填报,若有特殊情况,使用部门则应有文字报告说明原因,报教务处,资产处.

  开箱后仪器设备本身是否有破损锈蚀(如果有锈蚀,则要说明何处,锈蚀到何程度):

  按合同和装箱单清点所到物品是否齐全一致(如果不一致,则要说明缺少的种类以及数量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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